“保本高收益”即金融诈骗 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

时间:2020-09-23 15:11:18       来源:

今日,银保监会答问,对日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网信办于9月份联合开展的“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以及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主要负责人,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存款保险等问题回应进行介绍。

首先,相关负责人对活动的预期成效进行介绍,具体包括,一是提升城乡居民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金融消费者应清楚‘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活动的目的还在于强化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相关负责人强调指出,加大金融消费者保护政策宣传,让金融消费者知晓自己不仅依法享有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还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等。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认真阅读合同,了解权利义务,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和确认环节,不能闭眼签字,更不能随意让人代签。

同时,要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应理清自身需求和可用资金,尽量长期投资,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还要懂得“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适度分散风险。在实践中,承诺保证本金的金融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针对于具体金融产品来说,银保监会强调,今年宣教活动对传统金融产品和新型金融服务知识普及并重。

“一方面,针对较为普遍的、与消费者生活密切联系的金融知识,比如储蓄存款、存款保险、信用卡、个人贷款、银行理财、保险产品风险保障、投资者教育等内容,持续地开展宣传普及。另一方面,也注重对互联网新型产品进行知识宣传,比如手机碎屏险、航空延误险等。这些产品的特点是交易金额小、频率高、场景化,且容易引发消费纠纷或投诉。另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金融市场形势更复杂多变,在此也要提醒金融消费者应进一步增强投资风险意识”,相关负责人回应称。

而针对于存款保险,据介绍,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居民个人储蓄存款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公众对存款保险缺乏足够了解,所以今年活动中,把存款保险知识作为一个宣传重点。存款保险制度以立法形式为存款人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许多经济体的存款保险制度有效维护了公众信心和金融稳定,保障了存款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施行5年多来,各方反应积极正面,没有出现“存款搬家”的情况,中小银行市场份额有所上升,银行业经营秩序正常,存款格局保持稳定。另外,从对高风险机构的处置实践看,个人居民储蓄存款都得到了充分保障。

最后,对于金融消费者如何保护自身权益,银保监会给出“四规”建议。首先是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持牌机构。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监管部门也会加大对持牌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管理。

同时要选择正规销售渠道。消费者要在正规营业场所接受金融服务,通过金融机构官方线上线下渠道购买产品,该录音录像的要录音录像。

然后选择正规从业人员。金融消费者应注意查验提供销售服务人员的金融从业资质,防范诈骗风险。对不明的电话、链接、邮件推销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提供个人信息、金融账户信息,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不向不明第三方转账汇款。

最后,当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渠道反映问题,依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注意防范“代理投诉”“代理退保”行为造成的二次侵权,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向消费者提示过代理退保行为可能隐藏的诈骗、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关键词: 金融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