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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未按址投递:岂止是监管不到位?
活跃思维
针对内蒙古晨报内蒙古晨网全媒体平台刊发的《分拣时,随手一扔;未送达,已显示签收……聚焦呼和浩特快递乱象》的报道,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予以了回应,称按“邮政条例、部门规章中都要求必须按址投递,如要送到快递站点、快递柜、驿站等,需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
事实上,现实中不少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并没有遵照邮政条例等规定实施,而是几乎均给放到驿站等。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消费者一旦到快递点取回所购物品发现有问题后,就比快递员送货上门处理起来麻烦的多。首先是消费者不能按照电商平台规定予以拒签,其次就是必须走退换货退款途径。如此这般,一旦店家和消费者出现纠纷,店家和消费者对峙,问题解决就非常棘手。最为严重的是,消费者会接到店家频繁电话轰炸,甚至是辱骂。
内蒙古邮政局相关人员在回应媒体时表示,“对于用户投诉未按址投递、私自签收等情况,邮政管理局经调查若属实,会进行立案,如对用户造成损失,则会对快递企业处以约谈、罚款、责令整改等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5000元到30000元”。而实际上,一旦用户投诉,按内蒙古邮政局相关人员透露的处理程序,则是“将电话名单一并传给快递公司,让快递公司去调查核实”,也就是说,投诉者就像玻璃人一样,电话号码等信息就会被全部转交快递公司。如果快递公司相关人员负责任则好一些,假若快递公司图省事,直接要店家负责处理,投诉者的信息就完全被被投诉者全部掌握,其结果可想而知。
随着双十一购物节日趋临近,有关购物和快递问题也不断被消费者和媒体频繁提起,以及引发高度关注和热议。诸如“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促销,已被市场监管总局命令禁止。尤其是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11月6日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更是要求“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等,则也说明当下互联网销售存在着需要解决的问题。
小编注意到,当下互联网销售、快递服务等,除了快递不按地址投递,投诉举报容易被层层转办,最后落到被投诉方手里外,一些店家萝卜快了不洗泥,消费者购买后收到的货物出现“缺斤短两”现象。如一个消费者购买了一套汽车脚垫,收到后发现少了一样东西。店家事先也没有告知消费者,及至消费者通过客服询问才被告知缺货没有给发货。假若消费者不注意收到的东西少了一样的话,恐怕店家就此就可以蒙混过关了。
双十一将至,有关部门应针对不按地址投递,销售者缺斤短两,销售者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等加强监管的同时,要增加处罚力度,来一个杀鸡给猴看,让所有电商都依法经营,而不是利用人造节日狂欢坑蒙消费者。
注:题图来源网络,与本文无必然联系
关键词: 快递未按址投递:岂止是监管不到位? 快递 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