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将近,微信、支付宝红包转账、私人转账等事务频繁,总有人因为数额过大或使用不当涉及违法。近日,就有公司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了!被处以补税+罚款!
那以后还能用微信、支付宝收款吗?使用有哪些涉税风险?个人户收款高于多少容易被查?今天佰信一次性给你讲清!
一、微信、支付宝被查案例
案例一:
深圳某科技公司,通过支付宝账号以及公司账号收取收入,导致少计收入3411.85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571.24万元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此外,税务局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查明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37.43万元。
最终,上述公司被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3243277.46元。
案例二:
江门市某信息咨询公司,经核查,通过微信、私人账户或者现金方式收取做账费,其中隐匿收入281万元,最终稽查补税85万,罚款42万元。
案例三:
广东珠海某公司,利用员工的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收取客户装修款,且均不入公司账户。同时,该公司外聘一名会计仅按照公司账户的少量入账来申报纳税。
经检查,该公司逃避缴纳增值税人民币184,989.06元、城建税人民币12,949.23元,偷税额合计人民币197,938.28元,该公司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97.49%。
最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财务负责人曾某某各被判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二、微信、支付宝收付款风险
1、涉嫌虚开发票
通过私人账户、个人支付宝、微信收付款,就会造成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有涉嫌“虚开发票”的风险。
2、增值税无法抵扣。
3、相关成本费用无法税前扣除。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发工资或付款,可能无法取得支付凭证或合规合法的凭证,税前扣除有被调增的可能。
4、可能被税局认定为偷逃税的风险
(1)增值税方面: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方面: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收取货款,未体现在对公账户收入中,存在漏记少记收入的风险。
(3)个人所得税方面: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支付工资、发红包,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
注意,微信、支付宝发红包有时也要缴纳个税,具体如下:
5、可能被税局核定,缴纳20%的个税。如果公司用公户直接转给股东私户,又长期不还的,税务局可视为分红,需缴纳20%的个税。
6、公司管理混乱,不利于长久发展。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容易导致公司资金混乱,给客户、供应商等外界留下公司不正规的印象等。
7、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8、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个人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等交易,有可能会涉及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
9、可能被列为银行重点监管对象。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频繁交易或大额交易,会被银行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注意了,以下9类交易将重点监控:
(1)现金交易超5万
(2)公转公超200万
(3)规模小但流水巨大
(4)转入转出异常
(5)资金流向与经营无关
(6)公户私户频繁互转
(7)频繁开销户
(8)闲置账户大量交易
(9)私户转账金额过大
三、微信、支付宝收付款如何规避风险?
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最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1、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可以正常的进行交易。
2、对于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是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的,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3、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号
有些时候个人账户收取款项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计收入,应该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4、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企业应该定期打印保存。
5、及时索取凭据
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