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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领了用不了?答案在这里!

时间:2020-06-23 15:40:12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为了促进消费市场

惠及春城百姓

长春市政府推出“惠满春城”消费季活动

分期投放1亿元

派发特惠型、惠普型、购惠型三种消费券

同时组织开展购物发票抽奖促销活动

我们平台也发布了一系列的相关信息

同时也收到了很多的留言和咨询

针对一些常见问题

我们做了集中的梳理

今天在这里给大家做统一解答

“惠普型”消费券

Q

“惠普型”消费券如何使用?

A:

1.每份消费券包内有消费券5张,每张面额10元,共计50元,消费满30元可使用1张,单次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每日同一个商家仅限使用2张消费券。

2.消费券的适用范围覆盖长春市线下所有在支付宝平台资质齐全的实体商户,付款时将自动抵扣消费券金额。

3.消费券自获得之日起至6月30日有效。

4.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设找零,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提现。

发票抽奖活动

Q

怎样获得抽奖资格?

A:

1.消费者个人(自然人)取得的由在长春市注册登记的实体店经《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以上(含100元)的发票。

3.发票所载“购方名称”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购方识别号”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

4.长春市注册登记的实体店在2020年4月26日至6月29日期间开具的上述发票。

5.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发票纳入本次抽奖活动范围(消费者除消费取得发票外无需其他任何操作,足不出户即可参与抽奖。)

Q

怎么查自己是否中奖?

A:

可通过由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开发的中奖查询平台扫码进入,一键查询。

进入平台只需输入与所开发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即可进行查询。

Q

中奖之后如何兑奖?

A:

办理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788号长春市商务局526室进行中奖登记。

咨询电话:82739171。

“购惠型”消费券

Q

“购惠型”消费券发放时间?

A:

2020年4月30日9:00开始发放,发完即止。

Q

如何获得“购惠型”消费券?

A:

1.消费者在指定商家消费单笔满200元及以上,利用银联云闪付APP或支付宝APP进行扫码支付成功后,即可获得一次赠券机会。

2.同一个银联云闪付和支付宝账号,每天各最多拥有1次赠券机会,超出后不再赠券。

3.活动期间,同一个银联云闪付和支付宝账号,各最多拥有5次赠券机会,超出后不再赠券。

Q

“购惠型”消费券如何使用?

A:

1.“购惠型”消费券的适用范围覆盖长春市线下所有支付宝或银联云闪付平台符合资质的实体商户。

2.购物赠券为满减券,消费者用券消费时,单次支付只能使用一张。消费满60元可用2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150元可用5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300元可用10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1500元可用50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3000元可用1000元消费券1张。支付宝APP和银联云闪付APP中有具体的使用细则,请消费者注意阅读两个平台的规则说明。

3.“购惠型”消费券有效日期为:自获得之日起15天之内有效,过期自动作废,请注意在时限内消费使用。

4.“购惠型”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可叠加使用,不设找零。

关键词: 消费券领了用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