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手机还适用无理由退货吗?

时间:2022-03-14 14:28:32       来源: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

一梯一户变成了两梯两户

郝先生:我买了某楼盘商品房,当时宣传说是一梯一户,但实际交付后发现是两梯两户。开发商称宣传材料中的内容不构成要约,且我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中签名捺印,对于房屋设计构造已经知晓。请问我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张律师:你可以起诉,要求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起诉时需要提供证据,证实对方在前期宣传过程中确曾将相关户型宣传为一梯一户,样板间亦按照一梯一户设计,你本意也是购买一梯一户户型房屋。如法院认定开发商前期宣传过程中存在“一梯一户”宣传,同时结合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为制式合同的情况,购房人一般缺乏房地产方面的专业性知识,难以直接看懂房屋的具体状况,仅凭你的签名捺印,不足以证实开发商的主张;虽然在购房合同中双方约定宣传材料均不构成要约,但该条款从性质上看属限制或免除开发商责任、且与购房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开发商应根据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尽到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如未履行该义务,应认为该条款对你不发生法律效力。综合以上因素,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向你返还购房首付款、已支付的按揭贷款并承担合理利息。

楼上漏水导致楼下卫生间墙皮发霉

张先生:我家卫生间漏水,拆开卫生间的吊顶,发现大片墙顶都被水浸泡,水珠一滴一滴往下落。于是,我找到楼上的住户李先生。李先生承认是因为自己家卫生间漏水导致我家漏水、墙皮发霉。但是当我要求李先生维修房屋时,李先生却不同意。我要求李先生承担赔偿责任有依据吗?如果李先生不配合或者不及时修补,应该怎么办?

张律师: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楼上住户李先生确因自己家卫生间漏水造成楼下住户漏水、墙皮发霉,李先生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你和李先生作为上下楼的相邻方,如果因楼上用户李先生的原因,导致楼下漏水,而李先生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受损业主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

激活的手机还适用无理由退货吗?

李女士:我通过某宝网购某品牌手机一部,收到商品后我对该手机进行了激活。后因对手机不满意,要求卖家办理七天无理由退货。该产品的宣传首页保障一行中有“付款后15天内发货,7天无理由退货”的表述,同时在退换货须知栏框中载明 “已激活手机无产品质量问题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换货,请您确认需求后再联网激活使用”。请问,我可以要求卖家退货退款吗?

张律师:“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系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的在网络购物方式下消费者行使后悔权的依据,目前已为广大消费者所熟悉,但并非所有商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涉案手机就属于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不能简单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且卖家已履行了退换货提醒义务,你在没有完全了解退换货须知的情况下贸然激活涉案手机,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其要求退货不应被支持。诸如此类的还有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等。消费者在网上购买此类产品时,务必仔细阅读退换货说明,如果需要退货,应按照退货要求保持商品完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本报记者 孟丽 整理

关键词: 七天无理由 购房合同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