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下旬,新冠疫情再次来袭,徐州全市上下迅速进入应急应战状态,打响了疫情防控阻击战。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只要人人都增强抗疫自觉,筑牢群防群控防线,就一定能打赢这场战“疫”,一起迎接春花烂漫。
不遵守防疫规定,严惩。4月5日,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贾汪区居民赵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因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多次出入商超、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并与他人家庭聚餐,导致部分群众成为密接和次密接,有传播新冠肺炎严重危险,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市民要牢固树立起“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绝不能肆意妄为,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秩序。
未按规定做核酸,违法。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明确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冠肺炎目前已被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这就意味着,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如果未按规定做检测,就可能涉嫌违法,甚至构成犯罪。核酸检测是抓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行动,广大市民务必对自己和家人负责,自觉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筑牢健康防线。
涉疫情网络谣言,严打。如今是人人都可以成为“自媒体”的时代,一部手机在握,就能“畅游”各种网络平台,自由发布信息。一些无良媒体和个人为了蹭流量、博眼球,借助疫情“玩梗”、搞营销的现象时有发生,各种涉疫网络谣言极易大肆传播,给社会造成恐慌,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皆要遵章守法,图一时之快、谋一己之私,突破法律底线,也必将受到法律严惩。面对疫情突袭,广大市民要自觉树立树牢法治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参与网络谣言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阻击者”,人人都是 “急先锋”,人人都在为徐州拼尽全力。疫情不退、战“疫”不止,相信,只要全市上下保持万众一心、敢打必胜的信心,凝聚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合力,定能筑牢防控疫情的“铜墙铁壁”,一起迎接春花烂漫!(夏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