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调解协议,还能申请执行判决吗? 杨女士:朋友拖欠借款到期不还,我起诉了,一审判决我胜诉,双方都没有上诉,但是对方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书义务。正当我准备申请执行时,朋友找到我说现在确实困难,想让我让点钱,同时愿意和我签订调解协议,如果到期不履行再去法院申请执行,我同意了,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但我朋友并没有按照协议书履行。现在我能不能按照一审判决申请执行呢? 曹律师: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调解协议是你为尽快实现权利所作出的一种让步,是你对于自己权利义务的处分,只要该协议自愿、合法,法律就予以认可。在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时,你可以重新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借名买房,房子被法院保全 牛先生:我前几年购买了一套房子,因为年龄太大的问题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就以亲戚王某的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购房首付款是我支付的,银行贷款是我偿还的,房子交付以后是我实际居住。前几天我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我去了解情况才知道原来王某在外有经济纠纷,对方申请法院把我的房子给保全了。这个房子是我的,当初只是借名买房。现在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曹律师: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利害关系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由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处理。如果你认为法院的保全行为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可以去法院申请复议。另外保全裁定虽然涉及你的房子,但不是对你房子的最后决定。 13岁小孩买了一部手机,还能退货吗? 冯先生:我儿子今年13岁,上初一。今年春节期间,亲戚朋友总共给了他几千元的压岁钱,这些钱一直放在家中。前几天我才想起来此事,准备将压岁钱给存起来,结果发现没了。细问孩子才知道,他拿着这些压岁钱买了一部好几千元的手机。怕我们生气,手机还没拆封使用。我立即来到手机店要求退货,但店主称手机属于电子产品,卖出后概不退换。请问店主的说法合理吗? 曹律师: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3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或者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你孩子购买价值数千余手机这一民事行为,显然已经超出了其年龄、智力等所能承受的范围。因此,你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你孩子与卖家之间的手机买卖合同无效,要求商家退款。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本报记者 孟丽 整理